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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各系列初级职称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4

关于开展2020年度各系列初级职称评定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2020年度初级职称评定(以考代评除外)工作近期进行,请各相关单位根据通知中具体内容要求,抓紧时间通知安排本项工作,具体如下:

一、根据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初级职称初聘暂行办法:

(一)初聘的范围和对象:

在我县工作满6个月且与用人单位确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不含电大、函大、夜大、自考、职大等成人教育的毕业生),不受户籍、地域、身份、档案等限制,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均可自主申报,通过初聘取得职称。

国家和我省已实行以考代评的职称,不得实行初聘。不属于职称评审范围的单位、人员,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不得实行初聘。

(二)初聘的条件

1、中专(技校)或大学专科学历,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为员级职称;

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见习期一年期满,可聘任为助理级职称。

2、任职以来年度及任职考核符合要求;

3、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关学历;

4、申报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

5、任职以来年度及任期考核符合要求;

(三)初聘的申报程序流程

 职称初聘通过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平台申报:

1、用人单位联系县人社职称部门创建单位账户,上传材料并通过审核;

2、通过审核后,用人单位管理员登录平台,在“人员管理→单位人员管理”中添加申报人员信息,创建申报人账户;

3、申报人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栏“职称评审”→河南职称→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登陆,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信息。

(四)、申报职称初聘需提交的材料

1、《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一式两份,通过职称申报系统下载)。

2、申报人毕业证、学历认证、年度考核、工资表(事业单位提供)或社保缴费凭证(企业单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二、根据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初级职称考核认定暂行办法:

(一)考核认定的范围和对象:

在我县工作满6个月且与用人单位确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程技能人才,不受户籍、地域、身份、档案等限制,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均可自主申报,通过考核认定取得初级职称。

国家和我省已实行以考代评的职称,不得实行考核认定。不属于职称评审范围的单位、人员,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工程技能人才除外),不得进行职称考核认定。

(二)、考核认定条件

1、中专(技校)或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可考核认定员级职称;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考核认定助理级职称:中专(技校)学历,担任员级职务满四年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五年;大专学历,担任员级职务满二年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

 

2、从事工程技术的技能人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直接申报考核认定助理工程师:

1)、取得相应专业中级工(职业资格四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相应专业高级工(职业资格三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3)、取得相应专业技师(职业资格二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3、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关学历;

4、申报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

5、任职以来年度及任期考核符合要求;

(三)、考核认定的审批程序

初级职称实行属地分级管理。符合考核认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考核同意后,报同级人社职称部门审批、发文及办证。

考核认定初级职称均通过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平台申报:

1、用人单位联系县人社职称部门创建单位账户,上传材料并通过审核;

2、通过审核后,用人单位管理员登录平台,在“人员管理→单位人员管理”中添加申报人员信息,创建申报人账户;

3、申报人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栏“职称评审”→河南职称→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登陆,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信息。

(四)、申请考核认定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1、《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一式两份,通过职称申报系统下载)。

2、申报人毕业证、学历认证、年度考核、工资表(事业单位提供)或社保缴费凭证(企业单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员级职务考核认定助理级的,还需上报员级职称证书、聘书。

3、任职以来年度及任职考核符合要求。

三、有关要求

(一)时间要求:初级职称评定工作即日起开始至4月3日结束。

(二)所有申报条件要求至2020年12月31日前达到。

(三)初级职称评审费按物价部门审批标准80元/人。

 (四)本次初级职称资格评定至2021年4月3日结束,注意时间节点。

四、本通知有未尽事宜,可拨打15839925983电话咨询解释。

 

社旗县人社局职称科

   2021年3月18日

                     

党群办

2021.3.24